符號學廣義上是研究符號傳意的人文科學,當中含蓋所有涉文字元、訊號符、密碼、古文明記號、手語的科學。可是,由於含蓋的範圍過於廣濶,在西方世界的人文科學中並未得到重視,直至結構主義在二十世紀下半期興起,以《Tel Quel》雜誌為號召的哲學家,為了反對讓-保羅·薩特的存在意義,則大量引用俄羅斯在共產革命前的一系列,有關符號在文化上的再現過程的研究,故此,正式出現當今所指的符號學,要算到一九六零年代。
現代符號學另一個強大的源頭是世紀初瑞士語言學泰斗索緒爾的教學講稿 ﹣﹣ 《普通語言學教程》,索緒爾將符號分成 意符Signifier 和 意指 Signified 兩個互不從屬的部份之後,真正確立了符號學的基本理論,影響了後來李維史陀和羅蘭·巴特等法國結構主義的學者,被譽為現代符號學之父。
符號學是一種發現意義,或發現意義表陳之法的學問。當一個符號學家開始閱讀時,他要讀的文本固然是由意義的尋常單元所構成,但到最後,他所在乎的常常是在文脈中發現新意,而不是不斷回到固有的意義──譬如回到所謂的「傳統」。
象徵:象徵僅因習慣而與所示之事物產於聯繫,如詞語或交通標誌及信號等。
指標:標記可與其所示之事物形成聯想作用,如以濃煙表示明火。
肖像:圖像與其所指之物相似,如路標提醒滾落的石塊。
※摘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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